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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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沙公司1~5#泊位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沙公司1~5#泊位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沙公司1~5#泊位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沙公司1~5#泊位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JG2021-
2.3供货范围、交货时间、质保期、交货地点:
采用化学混凝预沉+磁混凝沉淀的处理工艺方案,设计成两组并列运行的系统,从集水井到集水池、预沉池整个流程均按照两组完整的独立系统进行设计,化学絮凝预沉的能力为2×500m³/h,磁混凝处理能力为2×250m³/h。
供货范围:详见图纸、《技术规格书》;完成新沙公司1~5#泊位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升级工程污水处理站内整个处理设备以及管线的供货和安装(含设备配套基础的土建)、调试指导及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等。
交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交付资料。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
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
(5)投标人自从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处理水量≧250m3/h的煤或矿石生产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业绩(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验收结论没有业主方盖章将不予认可】);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报告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相关资料(见4.3项)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ZBDL2008@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或纸质版)发出。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设邮购,投标人将招标公告第4.4项中要求的资料及汇款回单的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BDL2008@126.com,经核对资料齐全无误后,即办理投标登记并视为已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纸质版及图纸(含图纸押金收据)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纸质版及技术资料后须将《招标文件接收确认函》(具体格式见附件)盖章后扫描发到上述电子邮箱确认。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材料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招标文件等资料无法送达的情况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需提供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扫描件(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有公章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登记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员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4)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盖公章后扫描);
(5)投标登记汇总表、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公告附件,盖公章后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区
邮编:510100
联系人:元工、张工电话:020-82159016020-821596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邮编:51073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0-82211756
传真:020-82212796电子邮件:ZBDL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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