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参与投标
的工程类别;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
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
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
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
c.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d.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
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
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
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
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
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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