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已由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农经【2021】80号、承发改农经【202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隆化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
2.1.2 建设地点:承德市隆化县。
2.1.3 建设内容:隆化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建设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林业建设项目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20平方公里,水源工程100处,节水灌溉工程95处。
2.1.4 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完毕。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隆化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及具备农林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总监)均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1.4其他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31 09:00至2021-04-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隆化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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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承德市隆化县
| 地址: | 大经街嘉鲤商务中心B座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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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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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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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姚玉军
| 联系人: | 武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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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582869918
| 电话: | 1393302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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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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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607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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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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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zyzj20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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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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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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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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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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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47307000018191000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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