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一、总体要求
1、项目概况:法院食堂及保洁物业服务劳务。
2、招标内容: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维修服务等
3、质量标准:达到省优物业管理标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部分物业劳务服务。
5、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270日,具体开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人员配置
康平县法院外委服务人员共计30人,具体岗位分配情况如下
1、法院堂部人员位分配情况
管理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以下为食堂部服务人员总计8人。
食堂部:厨师1人、面点师1人、面案1人、切配1人、勤杂1人、水案1人、洗消1人、服务员1人。
2、法院保洁部人员岗位分配情况
管理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以下为法保洁人员总计8人。
保洁部:保洁员6人,室外保洁2人
3、法院综合部人员岗位分配情况
管理岗据际况安排人员,以下为练合部人员总计14人。
综合部安保11人、会务员1人、维修员2人(兼职)。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开标时,供应商尽量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报价。
(二)、供应商须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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