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头村河涌整治工程的澄清修改通知(1)
致各供应商:
本“澄清修改通知(1)”为庄头村河涌整治工程的补充说明及修改,与本工程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下述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综合评议指标表中的价格评分表(10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满分(30),其他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30
价格评分表(10分)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满分(30),其他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30
现修改为: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满分(10),其他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10
价格评分表(10分)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满分(10),其他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10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政务工作站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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