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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南省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3-26
详细内容:


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2021-03-26

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C-韶2021-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韶发改备案【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韶山市星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位置:韶山市清溪镇天鹅山。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117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000.00平方米,主要包含三栋主场馆建设及装饰装修,停车场、园林绿化和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由中标人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整体招标范围包括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审查及相应的后续设计服务;②本项目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室内二次装修)、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施工及设备设施采购,最终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初步设计要求,负责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审查及相应的后续服务,并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采购及施工,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4)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5)根据设计规范及质量要求需要进行的其它工作;

6)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创造施工条件及环境。

7)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非生产专用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后54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2.6.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必须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人应具备建筑面积在20000㎡(含2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应担任过建筑面积在20000㎡(含2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项。

3.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规定。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其他资格要求: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施工单位不存在禁止投标的其他情况。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函或保证保险。

5.3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5.4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保证”,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

5.5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6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7联合体投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5.8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始生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1年3月26日起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6.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9.4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量减少或单位工程项目取消,招标人不因工程量减少或单位工程项目取消而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9.5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91532。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星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韶山市枣园路

联 系 人:肖子龙 电 话:18163943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923室

联 系 人:韩伟斌 电 话:0731-55683388 、18973221555

邮 箱:583974824@qq.com

温馨: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和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投标人代表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查看附件:

初步设计批复.pdf

勘察报告.rar

初步设计文本.pdf

发改备案.pdf

概算.rar

定稿招标文件(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docx

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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