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采购人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提供验收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三项:验收组织咨询服务、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档案整理服务。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投资额约为50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二、服务依据
1.《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
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
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
4.《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
5.国家、自治区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或者政策文件。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验收组织咨询服务、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各项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验收组织咨询服务
按项目验收流程及采购人要求组织项目验收,主要工作如下:
(1)跟进各个单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审核单项项目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条件。
(2)制定项目验收所需要的进度计划及方案。
(3)做好项目验收前有关准备工作,包括编制会议材料、布置会场、组织项目验收与会人员参会等。
(4)整理验收会议纪要,包括纸质文档、照片等。
(5)各单项项目验收后,及时督促各参建单位按照验收整改意见的进行整改。
(6)处理验收所产生的资料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7)项目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在整个服务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或保密协议。
(二)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1)审核单项项目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条件。
(2)检查各个单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3)检查监理、承建单位提供的单项验收文档是否包含设计、施工过程记录、网络拓扑图等标准文档,核查此类文件是否完整、准确,签章手续是否完善;
(4)督促监理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查成果。
(5)协助采购人做好年度信息化项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工作;
(6)协助采购人做好年度信息化项目财务决算编制及审计工作;
(7)协助采购人做好年度信息化项目信息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结转工作。
(三)档案整理服务
对项目所有文档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形成一套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验收要求的项目档案,包括立项类、管理类、项目类、监理类、财务类、验收类、声像类七大类。
(1)整理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
(2)收集范围
档案共分工程立项类、工程综合管理类、工程项目类、工程监理类、工程财务类、工程验收类和工程声像类等7个大类的文档。
1)立项文档: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书及批复等(如有)。
2)管理类文档:包含建设指导性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文件等。
3)工程项目类:包含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
4)工程监理类:包含监理服务过程文档。
5)工程财务类:包含工程资金批复(或者部门预算文件)、工程合同清单、工程采购情况、工程信息资产、工程审计报告等。
6)工程验收类:验收文档包含专家验收意见、合同验收书等。
7)工程声像类:包含单项工程电子档竣工资料、项目实施过程照片等。
(3)档案组卷总体要求
组卷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四、人员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指定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必须派出至少2人(不含项目经理)的实施人员。
(二)拟派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人员,若要调整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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