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西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西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红发改发[2020]161号、红住建发[2021]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西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大通路以北
4、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框架结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683.72㎡(地上建筑面积1580.40㎡、地下建筑面积103.32㎡),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配套室外三网、道路硬化、绿化等室外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5、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08.93万元。
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8、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0、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0 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8、省内企业须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省外企业根据甘建服[2020]296号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依据甘建法【2019】377 号文,执行修改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 号)文,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日期: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1日
2、获 取 方 式 : 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3、各申请人请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和本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及时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填写并录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申请人及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申请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承诺制,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与监督系统里填报及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备 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 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4 时30 分;
2、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大通路526号
联 系 人:包盛彬
联系电话:1360938219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198 号名城广场1幢2单元7层731室
联 系 人:郝工
联系电话:18909429540、17726986508
备案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