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洛阳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南省高速公路媒体广告宣传-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新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编号:新安政采单一-2021-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单一-2021-2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高速公路媒体广告宣传 |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4、采购公告2021年03月10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3月1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01 | 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为河南省高速公路媒体广告宣传,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连霍高速新安段K708、K712、K718、K720公里共四处。高速公路跨线桥体广告。 | 河南涛名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陈庄街19号金庄社区东十一社区17号楼2单元1—14号。 | 1,599,8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河南省高速公路媒体广告宣传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一年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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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英伟、张莉香、宫亮(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国家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类)收取。 |
收费金额:19,798.4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3月19日 至 2021年03月22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日期,逾期未提交或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地址:新安县新城世纪广场东侧 |
联系人:相女士 |
联系方式:1819251578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