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仪陇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仪陇县,所属行业分类:劳务,中标商:仪陇县德泽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24202100007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3242021000072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仪陇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仪陇县德泽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经济开发区鸿运大道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4484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仪陇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劳务派遣服务;服务范围:仪陇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服务人员数量为 67人(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派遣人员基本条件应满足采购方提出的需求条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派遣员工订立书面用工合同,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保手续等,根据派遺员工考勤、考核、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派遣员工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派遺员工,应在规定日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员工档案、花名册、身份证等供采购人备案;按采购人要求,教育派遣员工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有关规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并于当月完成社会保险的缴纳;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等相关费用。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发(缓发)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比例、金额,不得缩减缴付险种;供应商应确保派遣员工的稳定,派遣的员工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采购人服务的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提前书面说明原因,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如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且无条件为采购人更换合格的人员;服务期内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劳资纠纷以及其他意外事故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为派遣员工配备铁锹、扫把、服装等必要的装备。供应商派遣的驾驶员需具备相应车型驾驶证。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的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聂娟(SC0115836)、潘攀(SC0115841)、郝明(SC0104897)、邓琳(SC0113408)、周莉萍(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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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其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2872.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监督机构:仪陇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17-722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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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17-77961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1栋10层10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胥利明;联系电话:028-6873900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胥先生 |
电话: | 028-6873900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