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民政局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蒲江县,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中标商:成都中民天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31202100003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31202100003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民政局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中民天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148号2层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0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圆整)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1.服务类:名称: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1)助餐:为服务对象协助进食、喂水和为服务对象代购物品等;
2)助浴:为服务对象洗头,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助浴,协助更衣及打扫洗浴场地等清洁服务;
3)助洁:为服务对象理发、修面、修剪(手、脚)指甲、清洗衣物,布艺沙发清洗、厨房院坝保洁等居家上门服务;
4)助医:接送老人到医院、医疗点看病、体检,协助病人挂号、取药、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助医服务;
5)助急:为服务对象更换灯泡、更换水龙头、下水道疏通和家电维修等服务;
6)综合性服务:根据服务对象需求,为服务对象代购物品,陪同老人散步、交流谈心、安全提醒、读书报等。
3.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因政策调整不再继续实施本项目的,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服务完成截止时间由采购人决定,在合同中约定。
4.服务要求:
1)为确保采购人有效监管服务实施和结算依据,项目要求供应商充分利用蒲江县民政局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服务派单、监督、考核、评价、结算等, 确保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补贴服务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2)服务人员要对应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时提供服务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服务对象若仍有需要的,应提供同等条件的优质服务,服务费收费标准不能超出按合同约定标准,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服务对象自愿承担,不计入合同结算范围。
3)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开展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接受镇(街道)、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
4)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并保证具备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5)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资料档案,每月月底向民政局和镇(街道办事处)报送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纸质和电子档)。
建立服务项目记录台账,每(批)次服务结果应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服务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字认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辜智先(组长)、邹建新、徐涛(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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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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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蒲江县民政局 |
地址: | 成都市蒲江县广场东路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859003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85508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28-8855643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