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可研评审咨询中介机构选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大邑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292021000068,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292021000068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可研评审咨询中介机构选定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包1: 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 ;包2: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包3: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4:成都新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包1:成都市百寿路5号; 包2:成都市青羊区石马巷5号 ;包3: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5号1幢2单元11楼4号、12楼3号 ;包4: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9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1:(投标下浮率):50%; 包2:(投标下浮率):60%; 包3:(投标下浮率):47%; 包4:(投标下浮率):2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1.名称:大邑县2021-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可研评审咨询中介机构选定采购项目。2.服务范围:2.1承担大邑县2021-2023年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
2.2本项目共4个包,包1:采购县城服务业聚集区配套项目可研评审咨询服务;包2:采购安仁.中国文博产业功能区配套项目可研评审咨询服务;包3:采购西岭雪山运动康养产业功能区配套项目可研评审咨询服务;包4:采购大邑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配套项目可研评审咨询服务。3.服务要求:经成交供应商专家组评审、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认真修订,并由发改部门和业主最终认可后,成交供应商按修订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出具4本纸质的评审报告。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5.服务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杨红利(SC0112115);谢宏伟(SC0105019);陈妍西(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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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次项目各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25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成飞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2070219000007820;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包1:2250元;包2:2250元;包3:2250元;包4:225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即四川省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 | 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82937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1929、18227601678(仅限技术咨询)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田女士 |
电话: | 028-87791929、18227601678(仅限技术咨询)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