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21年度中原农险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星耀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延津县2021年度中原农险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2021年度中原农险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21】005号
三、资金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由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提供,已落实
四、项目基本情况
1、工期:45日历天
2、质量:合格
3、磋商范围: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漏项部分)
4、标段划分:1 个标段。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与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4、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后期承诺书
5、出具本工程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除外)或方式更换中标项目经理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财务要求: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指2017、2018、2019年度)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起算至2019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7、信誉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法: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tf 格式) 及资料(详见 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3 月 11 日 8:30 时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 18:00 时;
3、磋商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09:00 时;
2、磋商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地址: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117.158.91.68:8095/xxhy,供应商无需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5、各供应商在磋商评标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 30 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本招标工程采购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水利局0373-769170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延津县水利局
地址:延津县城关镇西大街利民路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73171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省星耀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跨境贸易大厦31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6627716093
河南省星耀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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