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一期)及起步区NA12道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一期)及起步区NA12道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3号)、《关于开展雄起步区NA12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18号)、《关于开展雄起步区NA12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一期)工程:新建EB2东延(NA11-环形道路)、EB3东延(NA11-EA2)、ED35东延(NA11-EA2)、ED41(EA1-EB3)4条城市连通道路。道路定线全长11.1km,均为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8-32m,采用双向两-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设置8座桥梁,桥梁面积约为74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力通信预留预埋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2)起步区NA12道路、综合管廊工程:本项目为起步区NA12道路工程,主要建设NA12纵向主干路及配套工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NA12道路长度约5.67公里,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44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廊建设主要包括综合管廊及入廊管线两部分,综合管廊为支线型综合管廊,该综合管廊北起容乌高速,南至EA4路,综合管廊长度为6.42km,其中主管廊5.54 km,支线管廊0.88km,主管廊共分为电力舱、能源舱、水信舱三个舱室;入廊管线主要包括再生水管线,再生水管线长5814米。
项目投资:(1)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69771.57万元,工程费58216.25万元。
(2)起步区NA12道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投资额总计127787.56万元,工程费105262.82万元。其中道路(含雨污水、照明等附属工程)工程费35437.10万元,管廊工程(含再生水)工程费69825.72万元 。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综合管线实施方案编制、牵头相关设施管线设计,进行照明及监控等用电设备、设施与外部电源线路连接设计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后续各项招标及非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条件:①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工作;②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③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工作。注: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满足要求的多个不同类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⑤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6)、(7)项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1 09:00至2021-03-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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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办公区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A座17号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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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700
| 邮编: |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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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人: | 胡工、钱工、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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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9933321101
| 电话: | 19933316307 / 6357 / 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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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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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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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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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xiongan@truth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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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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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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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河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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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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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10010689000525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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