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赣建洪新建招字[2021]第007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新发改字【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新建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昌市新建区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建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招标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应急管理局
3、建设地点:森林消防专业专业队营房、物资储备库、消防车库位于新建经济开发区西外环以东、帅家三路西侧、宁远大街以北。3处防火检查站分别位于西山、石埠、石岗三个森林防灭火重点乡镇。
4、建设规模:项目包含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营房、物资储备库、消防车库和新建3栋新建区森林消防防火检查站。其中森林消防专业队营房、物资储备库、消防车库用地面积6666.67㎡,总建筑面积1947.25㎡(其中森林消防队用房1609.81㎡,防火物资储备库203.77㎡,消防车库124.67㎡,门卫9.00㎡),新建机动车停车位22个,非机动停车位30个,容积率0.29,绿地率30.13%。3栋森林消防防火检查站,每栋建筑面积120㎡。
5、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1205.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3.30万元,工程其他费99.66万元,预备费52.67万元。
6、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设计工期起算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为准,施工工期起算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8、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
2、施工范围:营房、防火物资储备库、训练场地及相关配套等。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等。
四、招标模式: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的规定,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且参与投标的人员为实名制人员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及已实名人员截图。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6.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6.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5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岗位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8.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9.信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0.其它说明事项:
10.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保函原件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如递交银行保函,须为投标人开具的基本户保函或南昌市辖区内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及无固定期限的独立保函,银行保函必须载明“独立投标保函”字样;关于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直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点击开具电子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ggzy.jiangxi.gov.cn/jrfw可以直接进入金融服务系统-资讯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电子保函需出来,签到时一并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10.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大会。凡参与投标的法人或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得离开开标会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排序资格,并当场顺延递补。
10.3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10.4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印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的文件。
10.5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
10.6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对不签署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承诺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不符合1~10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9日起至2021年3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和《新法制报》上发布信息。
九、有关本工程招标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南昌市新建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1778217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5070833774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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