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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唐家湾镇)综合治理局2021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09日 14:5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唐家湾镇)综合治理局行政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4:5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4:30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8号开标室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秀兰项目联系电话0756-3350671采购单位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唐家湾镇)综合治理局采购单位地址珠海金鼎金峰中路20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3312330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3350671
项目概况 2021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编码:440441-2021-00068 招标编号:MZCD-2103-032 项目名称:2021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2021年安保服务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提供保安人员,主要负责保障两违清拆、市容整治、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维护等纳入采购人统一安排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防止暴力抗法及意外情况发生。本项目共产生3-5名中标人,将按中标人家数平均分配承接安保服务工作的预算金额,即每家承接安保服务的预算金额为500万/N(N为中标人个数)。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各中标人的对应预算金额乘以对应的中标费率。 ②本项目各保安服务类别单价标准为:纳入采购人统一安排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保安人员单价标准: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元/人/月);临时安排协助采购人进行保障两违清拆、市容整治、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维护等保安人员的单价标准为:特保队员:每人每天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普通安保队员:每人每天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以结算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为100%,不能为负数。投标报价超过上限或为负数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③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④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⑦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其他: 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②监管部门:珠海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362902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投标截止日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6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如是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获取只接受现金支付;邮件获取方式: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填写《投标登记表》,连同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bb012@zgzhmz.com,资料审核通过且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标书款即登记成功。 获取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唐家湾镇)综合治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贺继红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6-3312330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金鼎金峰中路2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秀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335067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6-3230033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bb012@zgzhmz.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秀兰 联系电话:0756-3350671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9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唐家湾镇)综合治理局2021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附件:供应商投标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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