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行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629]FJMH[TP]2021001-1-1)
一、项目编号:[350629]FJMH[TP]2021001-1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行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629]FJMH[TP]2021001-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581号608 | 448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629]FJMH[TP]2021001-1-1 包1
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中“监测任务与内容” | 成交人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指南(试行)》(闽环保土〔2019〕9号)、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开展工作,制定具体监测方案,开展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分析测试,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确定环境风险,编制形成监测报告,并按采购人或监管部门要求将数据上传相关信息化管理平台。 | 1 | 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并启动监测检测工作(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启动第一季度检测内容,并于3月中旬出具报告),次月按时提交上月监测检测报。 | 448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燕 (包1) |
评审专家: | 陈伟献,张明睦(张明目)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1.5%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8111 3010 1350 0400 538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629]FJMH[TP]2021001-1-1 包1 :6720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平湖西路18号
联系方式:13960113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2201层
联系方式:0596-218809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6-2188097
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