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6,截止日期:2021-03-1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辰区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机关北辰区青光镇训练基地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杂物清理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北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FG2021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机关 北辰区青光镇训练基地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杂物清理项目 (项目编号:FG2021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辰区青光镇训练基地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杂物清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锦商科技园15号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20210301 项目名称:北辰区青光镇训练基地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杂物清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13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30 | 13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
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7.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
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到 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锦商科技园15号楼二楼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锦商科技园15号楼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锦商科技园15号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2、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名称:天津福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津华支行
账号:1590012010901929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福公路联东U谷3号楼1门 联系方式:022-26951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福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锦商科技园15号楼 联系方式:1382101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13821011009
天津福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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