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5,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簇桥街道办事处双凤社区Z-10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武侯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中标商:成都三胜物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7202100005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7202100005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簇桥街道办事处双凤社区Z-10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三胜物流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1栋3单元11层16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532750.5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簇桥街道办事处双凤社区Z-10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服务范围:Z-10地块位于簇桥街道双凤社区,需清运的建筑垃圾量为11838.9m3。服务要求:1、基本服务要求(1)进入本项目服务区域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时,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2)进入本项目服务区域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筑垃圾应全密闭运输,避免建筑垃圾散落。(3)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出入本项目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4)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车辆。★(5)为保证项目现场良好的空气质量,供应商须做好淋水降尘、遗落的建筑垃圾清扫等举措。保持服务区域、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涉及以上事项需协作时,应支付不低于2元/m3的清尘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明确拟支付的清尘费的金额。)(6)若因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本项目服务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清运服务要求(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有超载、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或者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2)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3)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作业,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4)保持车轮、车身外部整洁,不得带泥行驶;(5)密闭运输,不得冒载或者沿途泄漏、遗撒;(6)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核定的消纳场地。3、建筑垃圾处置要求: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本项目的清运(处置)工作整体转包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4、车辆要求(1)建筑垃圾清运车辆3辆:(2)装载车一台;(3)洒水车(5吨及以上)一台;(4)挖掘机一台。备注:①以上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自有证明材料,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租赁协议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承诺在建筑垃圾清运时,车辆应持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运输,保证清运车辆一车一证(提供承诺函原件)。其余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清运平整完毕。服务标准:(一)技术要求1、质量要求: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2、材料要求:拟提供的降尘、安全防护等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材料均符合相关质量要求。3、服务要求:对项目的服务质量、完成期限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安全员需具有相关资质。★4、安全责任:在清运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等整个项目活动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所有安全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承诺函原件)(二)其他要求1、项目实施期内,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材料、垃圾需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其他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应随生产清运,该费用应包含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2、在项目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公示牌,对项目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和运输企业装载作业现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和建设单位、实施单位、运输企业名称等信息进行公示。3、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4、非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驻留实施场地。5、供应商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完整的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项目进度计划与措施、应急预案等。6、服务标准:地面平整、无坑洞。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刘建平(组长)、张光莲、刘先勇(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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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500万(含)部分乘以0.8%计算收取]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后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991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备案号:(2021)0002号,品目:其他服务,财政监督电话:028-855583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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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簇桥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二段23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501524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1718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028-6717186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