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5,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公路,中标商: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1202100008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00085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 |
中标(成交)金额 | 231330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本次采购内容为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总投资约231.33亿元。其中,资本金57.83亿元(总估算投资25%)由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注入项目公司,不得采用债务性资金形式到位;资本金外173.5亿元由项目公司采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同时将申请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59.06亿元补助项目建设(具体补助金额以实际下达为准),不足部分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采购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其中:
①准备期:自项目投资协议签订起至项目开工日止,项目准备期不超过 180 日;项目准备期内
应完成项目公司组建、特许权协议签订、项目法人变更、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征地拆迁、环境影
响评价、水保方案报审、用地批复、施工许可证办理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前期工作。
②建设期:自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不得超过批准的建设工期。
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至项目收费期届满日止。其中项目收费期
自项目批准收费起至项目收费期届满日止,项目收费年限、收费标准等严格执行《公路法》、《收
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起止时间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郭晓伟、王健、雷波、胡蓉、邓玲、徐炜(采购人代表)、何飞(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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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合同总额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9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成乐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7〕189号)确定“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具体组织项目实施”。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核准“该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省政府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成乐高速公路原项目业主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养护管理及移交等工作。项目收费年限、收费标准等事项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实施方案的批复:《成都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通知单》(成府办〔2020〕3-1-157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乐高速公路扩容建设PPP项目“两报告一方案”的批复》(眉府函〔2020〕4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乐高速公路扩容建设PPP项目“两报告一方案”的批复》(乐府函〔2020〕8号)。实施方案中明确“本项目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3)政府实施机构的授权:按照《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审定成乐高速公路扩容项目 “两报告一方案”的请示》(成交〔2020〕80号)及三市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实施机构由牵头人民政府授权确定,所涉其他市州不再分设。即:成都市人民政府授权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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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成都市交子北二路1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8-6188733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8-855260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谭先生 |
电话: | 028-8552603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