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826001A008167,
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迁行审投资审字【20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阜安大路
2 建设规模:阜安大路北延工程,道路全长1133米,红线宽40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结构,跨三里河设桥梁一座;
3项目投标、开、评标、中标规则: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分为祺安大街东伸工程(一期工程)、丰盛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3个单项工程,在开、评、定标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祺安大街东伸工程(一期工程)为第一标段、丰盛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为第二标段、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为第三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三标段(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另行组织招标),每个投标人均可投标任意标段,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具体为: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将于2021年03月12日 14时00分开评标。若投标人为以上两个标段中标人,则该投标人仍可参与本次招标标段开评标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上两个标段中标人以网上公示查询为准。
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评标、中标规则同时适用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无论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在某标段中标后,在另一标段均无中标资格。
4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天,施工工期305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4 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5日。
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61.76万元。
工程费最高限价:工程竣工后审计审定总金额的100%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保修、后期管理(1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同时具备道路专业甲级、排水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至2019年12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至2020年12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特别说明: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②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或相关)专业,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为准,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
③施工单位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配备齐全(应具备职称证或上岗证)。
2、设计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资格;
②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资格;
③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市政(或相关)专业,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为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人数要求不少于3人。
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3、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或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5、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6、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8、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情形;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②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④应为施工方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可兼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一个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具备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8 09:00至2021-03-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3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迁安市燕山大路西侧,地税局南侧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嘉润庄园B座4单元二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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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赵守东
| 联系人: | 石国喜、张雪 |
电话: |
0315-7639248
| 电话: | 0315-8181812、1771317879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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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tangshanhuiche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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