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公安局警训中心室内射击场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1-03-07 20:36|发布单位:洪湖市宏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03-29|项目监管地:洪湖市|
【项目概况】
洪湖市公安局警训中心室内射击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记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74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洪财采备【2021】074号
3、项目名称:洪湖市公安局警训中心室内射击场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77(万元)
6、最高限价:376.024754(万元)
7、采购需求:
洪湖市公安局警训中心室内射击场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 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书;投标人为货物代理商的,主要产品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原厂授权函,所投货物应为国产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登记邮箱
3、方式:
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表》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052152834@qq.com; ②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参与(洪湖市公安局警训中心室内射击场采购项目)投标; ③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并在附件添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购买转账截图; ④招标文件购买缴费方式:转账(支付宝账号:18062560793;户名:刘偏;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 ⑤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按上述①②③④条的要求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以邮寄方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给代理机构,并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开标一览表》的彩色扫描件(两个不同加密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并于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加密文件密码发送指定邮箱。(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收件人:刘偏,联系电话:18062560793,电子邮箱:3052152834@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湖市公安局
地址:洪湖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13507267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洪湖市宏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20号
联系方式:18062560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偏
电话:1806256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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