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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手术室腹腔镜摄像头维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编号:QYZBCGHW(2021)015号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手术室腹腔镜摄像头维修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用途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手术室腹腔镜摄像头维修 采购项目腹腔镜摄像头维修22000.00医疗设备维修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货物制造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设备维修;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要求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询价文件获取地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2)报名起止及文件售出时间:2021年03月05日00:00(北京时间)至2021年03月09日19:30(北京时间) (3)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0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07号 联系人姓名:李少龙 联系电话:0993-2850405 代理机构: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联系人:崔倩倩 联系方式:1899973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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