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9省道盐东段及228国道交叉口路灯亮化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投资【2021】2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盐城市亭湖区交通运输局 以 亭交(2021)13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为提升行车安全性及道路行驶环境,拟在349省道盐东镇西侧双叉道口至228国道及228国道K3114+500、K3121+400处双向延伸500米设置道路照明设施,实施总里程约13.5km,共约805盏,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
包含349省道盐东段及228国道交叉口路灯亮化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590.00万元 。
2.5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3 月16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1年5月14 日;试运行期 30 天。
2.6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8 施工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路照明工程或道路照明工程。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被评为C及或以上级别;
3.2人员资格
3.2.1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2项目总工资格: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从该项目撤离。)
3.2.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连续六个月(指2020年7月-12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3.2.5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投标报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公路等级等指标性内容),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其中200 元为系统收取)元,图纸每套售价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 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跃进路58号
联系人:李 清
电 话:0515-68552316
招标代理: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系人:仇正飞
电 话:18932250316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1年03月03日09:00 时 -2021年 03月14日18:0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3月15日上午9:00时整。
8.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5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