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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03-01
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江州路交安设施工程JZL-JASS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江州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以 泰交建[2019]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JZL-JASS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泰州市
2.1.2建设规模:北起扬子港河、南至永定西路及扬子港河往北约82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4月18日;试运行期/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 其他: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JZL-JASS。
2.2招标范围: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标志板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2016年1月1日以来较好的承担过安全设施或公路智能交通类工程(包含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的施工;
(5)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6)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通信、广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技术负责人);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通信、广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 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 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
招标联系人:唐杰
联系电话:18262804320
招标代理: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02—1904室
联 系 人:孙华
电 话:0523-80638615、18115939599
电子邮箱:651211424@qq.com
10.其他
10.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10.2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3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4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1:30,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3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