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区两级一体化政务云项目(国补配套)崇明政务云扩容建设单项系统集成招标 |
评标结果公示 |
2020年上海市区两级一体化政务云项目(国补配套)崇明政务云扩容建设单项系统集成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TZB0100-2021-014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
本项目评标情况:2021年02月2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
评审结果如下: |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判定,否决了该项目所有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
公示期: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1日,共4天。 |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
联系人:赵宇 |
联系电话:021-62261110 |
邮箱地址:zhao.yu06@qq.com |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崇明电信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赵宇 |
202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