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东综合集贸市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城东综合集贸市场工程已由新河县财政局以HB20210233300400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河县城东综合集贸市场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4 00:00至2021-03-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7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0.6.214.41:8082/#/)/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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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河县新时代路
| 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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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1730
| 邮编: |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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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刚
| 联系人: | 王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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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9-4893537
| 电话: | 0319-21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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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9-4893537
| 传真: | 0319-21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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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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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rh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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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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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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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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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桥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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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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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501655208000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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