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XZB-2020-0987-026/01-1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本项目为全省12家二级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采购律师库入围,其中石家庄市分行律师库的服务对象包括河北省分行本部,共分12标段,具体如下:一标段:石家庄市分行(含省分行)律师库入围15家;二标段:唐山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0家;三标段:秦皇岛市分行律师库入围8家;四标段:邯郸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五标段:邢台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六标段:保定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七标段:张家口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八标段:承德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0家;九标段:沧州市分行律师库入围8家;十标段:廊坊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十一标段:衡水市分行律师库入围8家;十二标段:河北雄安分行律师库入围6家。
5、预算金额及资金法律诉讼服务费用不高于河北省律师协会公布的《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收费标准的100%;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省分行本部及各二级分行每个分行年服务费用不超过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本项目为全省12家二级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采购律师库入围,其中石家庄市分行律师库的服务对象包括河北省分行本部,共分12标段,具体如下:一标段:石家庄市分行(含省分行)律师库入围15家;二标段:唐山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0家;三标段:秦皇岛市分行律师库入围8家;四标段:邯郸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五标段:邢台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六标段:保定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七标段:张家口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八标段:承德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0家;九标段:沧州市分行律师库入围8家;十标段:廊坊市分行律师库入围12家;十一标段:衡水市分行律师库入围8家;十二标段:河北雄安分行律师库入围6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且应通过司法部门年检。(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3)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金融机构同类服务业绩(诉讼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类、入律师库类均可)。(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⑦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投标人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开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4至2021-03-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1室(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168号,负一层、负二层从B-2电梯口进入,一层从B4、B5、B6电梯进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5)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我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我单位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②我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我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④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⑤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⑥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⑦我单位(含我单位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我单位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我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8 09:00 ,地点为 云瑧世纪大饭店首层1号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4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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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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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9号众鑫大厦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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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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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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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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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丽萍
| 联系人:
| 曹新颜、聂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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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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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7663083
| 电话:
| 0311-8695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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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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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787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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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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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cxy1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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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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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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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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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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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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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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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表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