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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赣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石城县大棚蔬菜地建设项目各乡镇大门增加涵管及排水系统项目(编号:GZJG2021-SC-C001)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2021年02月22日 13:4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石城县大棚蔬菜地建设项目各乡镇大门增加涵管及排水系统项目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采购单位石城县赣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行政区域石城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3:4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05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3.6502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温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8879702237采购单位石城县赣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石城县工业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3407975654代理机构名称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吉祥花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温先生18879702237
项目概况 石城县大棚蔬菜地建设项目各乡镇大门增加涵管及排水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G2021-SC-C001 项目名称:石城县大棚蔬菜地建设项目各乡镇大门增加涵管及排水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650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650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招标文件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示“”网站,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及“中国招投标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设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必须在开标截止前到帐,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储蓄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账号:1510020119000099508)缴交,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且缴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缴纳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由采购单位收取,规划编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赣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工业园 联系方式:吴先生13407975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清华大道吉祥花园 联系方式:温先生18879702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 188797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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