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7号地块商业旅馆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监理标段招标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7号地块商业旅馆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7号地块商业旅馆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开行审投[2020]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惠山区浮舟路与核心区一支路交叉口西北侧 |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9344.91平方米,最高层数15层,建安工程费约50640万元人民币。 |
2.3 计划监理期限:1095日历天 |
2.4 合同估算价:518.0万元 |
2.5 招标范围: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7号地块商业旅馆新建工程监理,包括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的雨污水及电力消防管道工程、道路工程、装潢、室外市政、景观、强弱电、设备安装及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总建筑面积约89344.91平方米,最高层数15层,工程造价约50640万元人民币。 |
2.6 标段划分:1 |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3.1.2 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条件详细说明:(1)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1月-2021年01月的缴费证明; (2) 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5业绩(类似项目描述): |
4.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采用以下方法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0日9:30时至2021年02月25日9: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3日9:30分,网址为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index.shtml。 |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7.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无锡监理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99号 | 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 联系人: | 焦峰 | 联系人: | 张伟刚、周雪峰、程鸿晴 | 电话: | 0510-83591533 | 电话: | 0510-88203985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2021年0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