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QT20210118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医附属中心医院空调净化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项目名称:沈医附属中心医院空调净化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NQT2021011801
3、首次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8日
4、变更事项:
(一)将服务需求中“四、报价附表”中的附表一、附表二删除,报价明细不必再按上述两个附表填写;报价明细表根据项目需求自行拓展填写,但需充分考虑项目所有费用,用人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将服务需求中“三、维护人员构成”中原有人员岗位配备及人数要求内容删除,变更后如下:
履行与业主合同。
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体系文件;项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制定与贯彻实施;批准实施项目质量、安全、维保计划。
领导与组织编制项目维保计划、质量计划、质量阶段预控计划、质量管理文件;领导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
确定项目各阶段质量、维保目标的实现。
领导项目进行维保工作与质量管理工作,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总负责并协作单位的沟通,与院方及其他各相关单位的总体协调与沟通。
1.班长(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项目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实施项目目标及管理方案,对各部分的维保质量、进度、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制订维护进度计划,包括年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等,主持维保会议,拟定实施维保进度奖惩办法。
负责维保质量和安全的过程控制,组织有关人员和维保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主持质量事故和不合格维保项目的分析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负责协调各维保班组工序的衔接与工作配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维保项目检查,及时统计与总结,提出建议和决策意见,对不合格和不经济的维保方案,行使否决权。
2.维保人员:贯彻执行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接受维修、维保任务单时,必须十分清楚有关内容,技术要求,技术交底中的工艺技术安排,对不了解和不明确的问题及时向组长反映,不得擅作主张,要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和公司要求进行维修、维保工作,对班组完成的任务进行自查自检,做好自检的原始记录,上一道工序不合格,决不进行下一道的工序,确保每一道工序合格过渡。
确保每一个关键的维修、维护细节满足项目质量评定标准中的优良要求。
3.巡检人员:贯彻执行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个人所负责区域至少安排每天有两次(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的巡检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有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机房及其他重要区域必须要有固定、详细、具体的巡检表格可供随时查阅;每天工作结束后上交当日工作详表(含工作日志、巡检记录、接到报修记录等)至班长处统一归档保管;协助维保员做好日常的辅助工作,如意见反馈、表格填写、整理,事故处理及一般的辅助性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等。
4.机房值班人员主要负责:负责机房内的设备操作,及时记录供热供冷技术数据及设备运行情况;
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熟练掌握操作程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有关监控仪表,定期对各类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定期保养;
机房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机组的运行,如遇停电等紧急情况及时与主管单位联系,做出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损失,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
负责机房内环境卫生。
(1)投标单位根据维护要求,自行编制具体维护方案。
(2)维护人员构成应满足维护要求,合理规划人员配置。(3)现场空调维护办公用品、维护人员伙食费、维护人员住所、交通费、维护形象工程(如:工作服、劳保用品)、税费和国家规定相关费用等请考虑在投标总价内,报价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4)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所有岗位人员上岗。
(5)上述列表中要求的人员证件必须做到标书里面,如果没有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03月02日13:30(北京时间)
5、其他事宜:现将更正版招标文件重新发送给投标人,请注意查收。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地址:沈阳市铁西新区南七西路五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024-8571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联系方式:郑陈旭024-23883380-8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陈旭
电话:024-2388338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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