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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02月03日 18: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3日 18:0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24.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古小姐项目联系电话18859302900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采购单位地址蕉城南路12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5930290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820555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委托,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0]FJTH[XJ]2021001、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0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FJTH[XJ]2021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4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元 询价保证金:4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599-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批) 否 详见附件 24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描述: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询价通知书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4)明细:面向中、小微企业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6)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2-03 17:25至2021-02-07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2-08 09: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旁 六、开启 时间:2021-02-0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 址: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1885930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93-282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小姐 电 话:0593-282055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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