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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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0年城区公办幼儿园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XD2020-XF-G013
项目名称:2020年城区公办幼儿园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232.6606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5G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品目二: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元),品目三:人民币贰万捌仟圆整(28000.00元),品目四:人民币叁万壹仟圆整(31000.00元),品目五: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00元),品目六:人民币肆万肆仟圆整(44000.00元),品目七:人民币叁万捌仟圆整(38000.00元),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选择转账的须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入其他账户一律不予认可。因电子化系统中固定设置了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信息,无法进行删除,各投标供应商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且到账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投标无效。
6.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各幼儿园对应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二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投标人从大门农商银行旁投标人入口进入侯标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信丰县县府大院B栋4楼
联系方式:谢女士0797-3339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系方式:刘小冰,0797-3387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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