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至八标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五)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至八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1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2.2(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2.1—2.3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公章当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信用中国需下载信用报告,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供应商投标)
(3)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正本或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2020年7月至2021年0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所投货物厂家授权书(进口设备标段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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