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新丰县东江流域“散乱污”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家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2月03日 18:2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东江流域“散乱污”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家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新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区域新丰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3日 18:2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丰县新龙大道九号三楼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0:00开标地点新丰县新龙大道九号三楼预算金额¥1145.64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志敏项目联系电话18607518003采购单位新丰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1-2258626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459号特钢生活区22幢第三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928554789
项目概况 新丰县东江流域“散乱污”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家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丰县新龙大道九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233-2021-00030 项目名称:新丰县东江流域“散乱污”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家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56,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丰县东江流域“散乱污”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家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56,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456,400.00 11,456,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县东江流域“散乱污”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家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丰县新龙大道九号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新丰县新龙大道九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 联系方式:0751-225862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459号特钢生活区22幢第三层 联系方式:19928554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19928554789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代理协议.pdf 新丰县东江流域“散乱污”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家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