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轻武器射击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轻武器射击馆建设项目已由 某单位 以 上级正式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其中2280㎡为在原射击馆基础上进行改造,新建面积约300㎡。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计划工期:120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需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无在建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4至2021-02-09,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5房间(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购买标书。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5房间(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购买标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26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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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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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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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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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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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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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磊
| 联系人:
| 李宏海、赵博园、祁泽日、李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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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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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7999117
| 电话:
| 0311-8695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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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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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695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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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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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xzb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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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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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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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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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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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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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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