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中水回用工程设计已由以郸发改投资[2020]1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郸城县新华路与未来路交叉口东南角
2.2 建设规模:中水回用工程2万m3/d及尾水人工湿地净化
2.3 总投资:约260万元
2.4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NO.1:设计标;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4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不在此期间下载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2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周口市郸城县境内
联 系 人:刘忠伟
电 话:0394-898195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文宁
电话:15638058882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中亨大厦7楼
8、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3210816
2021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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