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已由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2021】第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丘县城区尚德路、金光大道
2.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总投资:约672万元
2.4 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NO.1:施工标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NO.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和个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2月4日17时(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不在此期间下载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2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沈丘县
联 系 人:马建涛
电话:15138321738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6684121871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5100572
2021 年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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