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运维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FC(SY6)2021004C】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对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运维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运维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C(SY6)2021004C
三、本次采购内容: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运维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31.04万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日北京时间18:00分前,由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会员注册方式具体流程请访问(http://www.guangxibid.com.cn/)的常用下载窗口进行查看),在线完成购买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澄清变更、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未完成网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网上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2.用户注册及平台使用咨询: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注: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标书咨询处)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7719 0142 3310 201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1年4月8日9时30分(竞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注:乘坐地铁1号、3号线,可在金湖广场站下从G出口、F出口到达),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竞标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评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注:乘坐地铁1号、3号线,可在金湖广场站下从G出口、F出口到达),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 0771-578833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13A06室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71-5824250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