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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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自来水公司(水厂)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自来水公司(水厂)药剂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000吨/年,采购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及交付使用期:1年(每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日内供货完成)。
2.4标段划分:1个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标GB15892-2009,若供货期内发布化工行业相关最新标准,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2.6招标控制价:7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品牌要求:泽华(扬州)、宏丰(常州)、宜净(宜兴)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否则将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所投产品生产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7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8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的代理证明或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19 年3月 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年3月 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授权代理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期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予投标。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5分;技术响应:20分;
商务响应:10分;投标人业绩:5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6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6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 术
响 应
(20分)
技术响应
(10分)
1、投标单位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满足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液体运输车辆15吨规模及以上的,提供 5 辆及以上得 6 分,每少提供一辆扣 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6 分。
注:以上设备自有的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车辆登记证明或其他权属证明原件的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登记证明或其他权属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2、收到供货要求后,能在12小时内供货至指定地点的得4分,能在24小时内供货至指定地点的得2分,超过24小时的不得分。(需提供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企业资信(10分)
1、投标人同时具有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3分 ,缺项不得分[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所投产品液体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的相关内容、证书在有效期内、有发证部门盖章];
2、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工商局或市场监督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 分,最高得 1 分;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通过安全评价报告的,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评价报告扫描件)。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评价报告扫描件)
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通过消防验收取得合格证的,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明扫描件)
售后服务(10分)
1.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性和保障性(包括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完善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得 0-3分。
2、售后服务内容等综合评分,0-3分;
3、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类 似
业 绩
(5分)
投标人2018年3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单个自来水厂液体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符合国标GB15892-2009)相关货物年度供货业绩及用户反馈表,每提供一个年度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说明:A、投标人必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规模均以合同相应内容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同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B、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产品名称、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
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楼开标一室)。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9. 发布10.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林 联系人:刘工
11.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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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1319191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0518-85861319
黄工
15896100880(造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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