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偃师市滨河大道(塔庄社区西-迎宾路)绿化及交通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偃师市滨河大道(塔庄社区西-迎宾路)绿化及交通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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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偃师市滨河大道(塔庄社区西-迎宾路)绿化及交通工程,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043】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滨河大道(塔庄社区西-迎宾路)绿化及交通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973287.89元
最高限价:10973287.89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工程名称:偃师市滨河大道(塔庄社区西-迎宾路)绿化及交通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043】
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044号
(3)资金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市;
(5)工程概况:偃师市滨河大道(塔庄社区西-迎宾路)位于偃师洛河北岸,西起塔庄社
区。绿化工程全长2000米,设计包含侧分带、中分带和路南绿化带(滨河大道与堤顶路之间
的绿化区域),总设计面积约59130m2。绿化养护期为两年。绿化给水采用PE给水管,热熔连
接,主管埋深1.0m,支管埋深0.8m。给水管线穿车行路处加设热镀锌钢制套管。交通工程包
含标志、信号灯及监控设备等。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预算控制金额:10973287.89元;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9)工期:90日历天;
(10)养护期:两年,苗木成活率不低于100%;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执业证(不含临时)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项目经理不
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务合同及2020年01月以来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六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社保(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须提供社保明细及查询网址);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需提供劳务合同及2020年01月以来本单位为
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六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
(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须提供社保明细及查询网址);
(5)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需提
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
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
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
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8)外省施工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
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的
扫描件,网页截图须展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1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国资大厦7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7707156
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379-65988118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1年02月05日
招标文件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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