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乡道长东线(Y856)霞寨镇坑内至古隆段公路路面重铺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中: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更改为: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和年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中:4.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更改为:4.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适用),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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