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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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电子政务云网一体化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壮美广西•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数发〔2020〕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的通知的要求》(桂数广办发(2020)16号)和(防督通【2020】3号)文件的要求,落实在防城港本地完成壮美广西•市云和与之配套的政务互联网络建设并使用,为全市党政机关、各委办局开展信息化应用提供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电子政务互联网络、链路、软件开发服务、政府应用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万元整(¥25300000.00元)。(注:采购预算内金额仅为估算金额,最终按供应商的成交折扣率×服务目录限价做为实际合同结算价)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防城港市电子政务云网一体化服务项目根据(桂数发〔2020〕10号)文件要求,建成壮美广西政务云“1+N+14”框架,全面整合防城港市政务数据资源接入壮美广西政务云。本项目作为公共服务项目,在信息网络建设、数据安全保密性、供应商本地化服务性和时效性等方面都具有特殊要求,对服务商的要求须做到精、准、快。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立项实施前,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已完成了全市、区县约400个政府单位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资源调整、收集、整理和评估工作,并按照广西自治区大数据局关于政务云的技术、服务和相关管理要求完成了防城港市本地的共享机房、云计算平台和政务互联网络建设工作,且该云平台已完成3级等保2.0测评,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完成第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登记,具有提供防城港市建设政务云网一体化“精、准、快”服务的全方面能力。
2.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是国资委机构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平台公司中唯一一家防城港市本地专业信息科技公司,具有建设防城港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技术能力,有完整的规划方案,共享机房具备第三级安全等级保护,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熟悉防城港市政府办公流程,参与政务云规划及设计,在建设完成时间上,具有其他企业无法替代的快速性和服务质量的精准性,在实施过程中企业成本支出比其他企业大大降低,可实际减少政府财政资金的支出,节约资金。
3.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且特定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树林大厦西座24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4日
2.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黄政然
联系地址: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楼211室
联系电话:0770-288173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广场环路
联系电话:0770-610231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图雁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F-21栋
联系电话:0770-288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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