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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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金度经发立﹝20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青云河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1号停车场,位于乙六路与甲三路交汇处东南侧;护岸,金石湾西侧填海验收,斜坡式海域护岸两处。滨海路(乙六路至金七线)段,道路长约980米,道路红线50米;甲3路(乙六路至金七线)段,道路长约864米,道路红线40米;乙六路(三号路至滨海路)段,道路长约1623米,道路红线30米;乙五路(三号路至滨海路)段,道路长约1550米,道路红线40米;金七线(三号路至甲3路)段道路长约1129米,道路红线40米。建设内容:生态停车场面积约24000平方米;新建护岸长约2100米;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给水、再生水、污水、雨水、照明、智慧灯杆、过路套管(电力、热力、燃气、通讯)。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9622001001
{本项目
建设规模: 1号停车场,位于乙六路与甲三路交汇处东南侧;护岸,金石湾西侧填海验收,斜坡式海域护岸两处。滨海路(乙六路至金七线)段,道路长约980米,道路红线50米;甲3路(乙六路至金七线)段,道路长约864米,道路红线40米;乙六路(三号路至滨海路)段,道路长约1623米,道路红线30米;乙五路(三号路至滨海路)段,道路长约1550米,道路红线40米;金七线(三号路至甲3路)段道路长约1129米,道路红线40米。建设内容:生态停车场面积约24000平方米;新建护岸长约2100米;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给水、再生水、污水、雨水、照明、智慧灯杆、过路套管(电力、热力、燃气、通讯)。本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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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5月01日 开工至 2023年05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水运行业·水运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水运行业·水运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三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总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报名后,开标前办理大连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发的“大连金普新区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pdf文本),不能提供“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pdf文本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4、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5、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6、外埠施工企业须在开标前办理完毕入辽相关手续。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31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参加开标会,在开标前须接受投标人身份验证,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2)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联合体主体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交易指南(网站右下角)————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3)开标前,投标单位(联合体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如验证未通过,则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17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刘冠初
姓名:
杨斯博
单位:
大连青云河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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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连青云河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庙上村柳屯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冠初
联系人:
杨斯博、王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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