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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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涧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委托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南涧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相关保险服务企业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确定2 家保险企业为入围供应商,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JC-2021001NJ
二、项目用途: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
三、资金本项目无采购预算
四、采购内容: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南涧县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保险。
2、服务期限: 2021年至2023年。
3、车险险种:
(二)投保险种和赔偿限额
1、交强险,按国家规定;
2、商业险:
2.1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指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2.2第三者责任险,50万;
2.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人每座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
2.4不计免赔特约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不计免赔险。
2.5 车身划痕险,赔偿限额2000元。
(三)保费及优惠率
本次招标活动中,机动车辆交通强制险按国家规定费率执行,不做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是商业险按综合优惠率。本次评标的投标人报价部分得分是按照供应商填报的商业险综合保费优惠率进行计算得出,投标报价部分考量的是供应商自主承诺的优惠幅度(包括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投标车辆以往年度出险情况(NCD无赔款优待系数)不计入本次优惠幅度计算。
即:本次招标投标人填报的综合保费优惠率=[1-(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100%]。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采购预算,本次招标为资格入围,选择保险服务定点机构,不支付费用给保险服务定点机构,南涧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入围范围内确定保险服务机构后,根据实际车辆投保和保险公司优惠率承诺计算后支付。
(五)定点保险承保公司数量
从投标人中按相关规定选取 2 家定点保险承保公司。
五、服务要求
1、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中带★内容 。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的优惠政策:
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部分进行6%的加分。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在投标期间未出现过上述情形,并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一年内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络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该材料的不能通过评审,查询截止时限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8:00。
5、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未及时录入相关查询渠道者,如若依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能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7.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若总公司不能参与投标的,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7.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南涧县内设有固定营业场所的服务机构,在云南省内有服务网点,并有全国统一的报警电话,全天候24小时接受客户报案和咨询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八、确认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确认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 日(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确认投标。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方可确认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已通过确认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2-2145668、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最新版本《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如投标供应商未使用最新版本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网站技术原因造成无法读取的除外。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供应商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4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十一、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开标大厅。
2、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 29 日 9:00 开始。
十二、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电子标书解密(开标)有两种方式,供应商可任选一种:第1种方式,现场解密。开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依次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对于开标时未将正确CA数字证书带到开标厅进行解密的供应商,不再等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2种方式,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 10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①提倡使用网上远程解密,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的,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②采用现场解密方式的,需携带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密锁等;③各投标人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收费标准
南涧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报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中标服务费、代理费均不收取。
十四、公十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涧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南涧县富民街159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72-8523444
采购代理机构:南涧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72-871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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