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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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以询价方式采购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一台(含安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150000元人民币。
(四)资金自筹资金。
(五)招标方式:询价。
二、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配套系统:有仪器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试剂及校准品、质控品(提供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校准品具有溯源性(提供溯源性报告)。
2、★生产厂家具有血液分析标准化实验室(非检测中心),并且获得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标准化实验室认可证书,确保血液分析系统的溯源有效性和检测质量。
3、检测速度:≥60个样本/小时。
4、★标本用量:全血模式:CBC≤12ul,CBC+DIFF≤15ul;预稀释全血≤20ul;
5、★检测项目≥35项;
6、★检测原理:三角度激光,细胞化学染色测定WBC(白细胞),鞘流原理测定RBC/PLT(红细胞和血小板)。
7、★检测线性范围:
WBC:0.00×109/L~400.00×109/L
RBC:0.00×1012/L~8.00×1012/L
HGB:0g/L~250g/L
PLT:0×109/L~5000×109/L,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重复性:
WBC≤2.0%
RBC≤1.5%
HGB≤1.5%
MCV≤1.0%
PLT≤4.0%,提供检测报告。
9、两个检测通道:白细胞DIFF(分类)通道和BASO(嗜碱性粒细胞)检测通道。
10、★操作界面:10寸以上彩色触摸屏,便于基层人员操作使用。
11、防抵死”加样针,加样针底部侧方开孔,避免样本量过少时,加样针抵达试管底部,导致吸样量不准带来的错误结果。
12、★中文软件:中文软件与细胞分析仪同一品牌(或同一生产厂家).
13、稀释器:内置稀释器,无需手工添加稀释液。
14、★配套试剂:仅需两种溶血剂和一种稀释液和一种清洗液,降低使用成本。两种溶血剂能够内置机身内部,节省科室占用空间。
15、★有仪器厂家原厂生产并通过CFDA注册的校准品、质控品、配套试剂
16、报警功能:具备未成熟细胞、异型/异常淋巴细胞的报警信息,有助于发现早期白血病。
17、工作环境:10℃-30℃,电源要求:100-240V,适合基层医疗机构使用。
18、血细胞分析仪系列产品通过FDA认证,提供FDA证书。
19、生产厂家须有经安徽省工商行政部门许可的直属分公司。
20、★质评报告:投标设备系列产品参加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调查,PT评价合格,并提供医院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调查报告复印件;
台
1
备 注:1.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
2.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仪器品牌电脑及机一套。
3.预算价(最高限价)为150000.00元人民币,质保1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为一个标包。
5.★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期限12个月,不计利息。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15时30分,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纸质材料。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材料(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达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晶晶联系电话:15855901083
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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