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常州院甲基丙烯酸甲酯采购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19 |
|
详细内容:
|
项目名称:常州院甲基丙烯酸甲酯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2-HW-GK-HYFZ-1872/01 发标日期:2022年08月18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常州院甲基丙烯酸甲酯采购专有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甲基丙烯酸甲酯 交货期: 接到通知后2日内到货 数量: 400吨 交货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玉龙中路2号(中海涂料仓库)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常州院甲基丙烯酸甲酯采购专有化协议 ,协议有效期1年。主要指标如下:项目 指标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色度(铂-钴色号) ≤5密度20℃/(g/cm3) 0.942-0.944酸度(以甲基丙烯酸计)/(mg/Kg) ≤50水分(mg/Kg) ≤400甲基丙烯酸甲酯wt% ≥99.8阻聚剂A030/(mg/Kg) 6~10 合同模式:拟签订浮动单价/费率合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价格调整公式:P= Pa+ΔP= Pa+P1-P0ΔP =P1-P0 式中:P:订货价格(单位:元/吨)Pa:合同基准价格(单位:元/吨)ΔP:市场价波动值(单位:元/吨)P1:订货当天市场价(单位:元/吨)P0:市场基准价(单位:元/吨)注:订货当天市场价P1以通知订货前一天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华东市场平均价为准(信息卓创资讯 项目所在地: 常州 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危险化学品资质(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A投标人为贸易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必须包含甲基丙烯酸甲酯,证书处于有效期。B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必须包含甲基丙烯酸甲酯,证书处于有效期。4)危险品运输资质:自行运输的投标人,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运输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证书处于有效期。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承运商签订的合同及承运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证书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提供的危险化学品资质证书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2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所有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的丙烯酸及其衍生物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到货验收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3信誉要求: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08月18日到2022年08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诉渠道: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注: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B306 联 系 人:唐晓静 电子邮箱:tangxj2@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75 异议受理人:魏轩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609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魏轩 电子邮箱:ex_weixua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609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