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CG202117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松白路片区清扫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评分信息技术部分第5点“拟投入本项目环卫工人住房保障”修改为:
评分内容:提供可操作的保障方案,方案包括发放住(租)房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环卫工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标准的5%,得100%。
(二)本项目评分信息技术部分第12点“本项目信息化管理方案”第4小点修改为:
4.针对市、区、街道的环卫巡查督办问题整改有明确制定信息化管理方案,且对卫生问题频发的黑点区域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以确保环卫问题能及时整改,此项分值为20%。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六点项目费用支出清单修改如下:
1、“一、投标总价一览表”中项目预算金额和项目投标金额的单位统一为万元/年(用数学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删除“二、投标单价一览表”;
3、“三、人员、车辆等成本分项报价表”中实质性条款“5.住房补贴必须不低于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总额的5%。”修改为“住房补贴必须不低于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总额的5%。”;
4、“三、人员、车辆等成本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投标总报价)金额单位统一为万元/年(用数学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单价的合计(投标总报价)金额单位统一为万元/年(用数学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删除项目费用支出清单的备注部分“2、投标所涉及的各项总价和单价报价,必须统一以上表中的折扣率下浮,下浮后的具体数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99.99%”。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
联系方式:廖工234216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联系方式:周工88212595(网上操作咨询)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88212640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2021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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