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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档案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档案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8
详细内容: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档案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档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投资[202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536

2.2项目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雷庄自然村附近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78360平万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62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约积32143平方米(含人防约2774平方米)。

2.4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二次装修结束(约16个月,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对应施工图纸的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基础上配合总包单位达到省优质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保期:不少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工程类或计算机类或信息化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3业绩要求: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具有单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有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或挂靠单位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被取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7日08:00分至2021年3月23日17:3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ggzyjy.nanyang.gov.cn:8090/BidOpening;

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5.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标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阳市新华东路146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76037779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9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1-65928032、65928010

监督部门: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

电话:0377-61167931

地址:南阳市信臣路与孔明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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