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城饮水水质安全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响水县城饮水水质安全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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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年2月8日
响水县城饮水水质安全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20210300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饮水水质安全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响水县城地面水厂南侧。
1.2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土建和设备均按5万吨/天实施,在现状深度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增设膜处理系统(超滤和纳滤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污泥平衡池及脱水机房)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和自控系统;新建仓库及堆场,提升水厂制水工艺标准。总投资额11907.3万元。
1.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监理的工程范围主要指响水县城饮水水质安全提升工程中的所有工程及设备采购安装的监理工作;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4监理服务期:与各项工程施工同步,具体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所监理工程的时限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46 万元。
1.6其它:
1.6.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1.6.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1.6.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1.6.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1.6.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5.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拟任总监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以监理注册证或资格证为准),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及可以离开原项目的证明)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其它人员要求:
拟任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3人,应有水利部门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时需提供相应人员证书。
6.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有过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和项目总监2016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造价达6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是指水厂工程或取水工程或管道工程。
7.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6-12月或2020年7月到2021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四、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3.计划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界处)。
4.工程付款:
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60%时,支付至监理合同估算价的40%;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支付至监理合同估算价的7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审计后1个月内按审定价全部结清。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不计利息1月内退还。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总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其他
1、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现对本项目进场交易程序作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3),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文件时,不能出示身份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厅。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至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无需投标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响水县自来水公司院内
联系人:牛红兵
电话:18912598548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室
联系人:王志东
电话:1385109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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